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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乱象频现 谨防“肌体病变”

文章来源:半月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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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3-18 15:57:28

 

  强化监管、评估、协调,构建良好的制度环境

  晋中市农经中心副主任乔密鑫表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定期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有关部门根据年报公示信息,加强监管和配套服务,对没有按时报送信息或在年报中弄虚作假的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不得纳入示范社评定和政策扶持范围。

  山西省政协委员、民盟忻州市委主委王俊良认为,堵住合作社违规漏洞,还需加强对涉农资金申报、审核、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涉农项目的公开公示力度,同时健全内控制度,杜绝内部操作。

  “应当实施项目支持,落实项目主管部门的责任,对大户、合作社以项目申报制的方式予以补贴,并引入事中评估机制,例如合作社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进行事中评价,防止骗取资金的情况。同时,建立合作社的退出机制,淘汰一批‘假合作社’、‘空壳合作社’。”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教授贺东航建议。

  河北省于2014年12月1日施行的《河北省农民合作社条例》规定,农民合作社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本社成员内部开展信用合作,不得改变信用合作资金的农业生产经营用途,不得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此外,针对农民合作社存在注册过多、过滥的问题,条例明确了农民合作社及其成员的责任义务,规定农民合作社对其取得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合法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为解决领导、组织、协调问题,山西省于2014年5月份建立了由省农业厅牵头、9个相关部门组成的山西农民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山西省政协委员、民革山西省委副主委张湘君说,下一步应当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强化服务,围绕合作社的规范、监督、管理和发展,探索更加科学有效的协调机制。(半月谈记者 晏国政 周楠 陈刚 李鲲 陈晨)

  合作社缘何变成“一人社”、“空壳社”

  ——农民合作社谨防“肌体病变”(下篇)

  当前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进入高速发展期,在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变革、推动农村组织化社会化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爆发式增长背后所隐含的小、弱、假、散等情况不容忽视。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只搭台、不唱戏”的“空壳社”;还有的成为理事长、老板说了算的“一人社”。

  一哄而上,自成立便休眠

  山西晋中目前合作社注册登记已达到8600余家。然而,该市有关部门调研发现,有的合作社没有任何经济业务和服务内容,存在空壳子、虚架子的现象。据统计,全市有40%的合作社没有公章,55%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64%没有税务登记证,68%未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

  山西省政协委员、民盟忻州市委主委王俊良告诉半月谈记者,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后并没有按合作社的章程进行运作,更没有以合作社的名义开展任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合而不作,成为“空壳社”。

  湖南省烟草部门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省里曾组织对烟草专业合作社做过调研,发现大部分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组建程序不规范,不少会员对章程内容不甚了解,主要牵头人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变成“一人社”。

  山西晋中市农经中心副主任乔密鑫说,有些由企业改建而来的合作社,没有严格执行“一人一票、按交易量返还”等合作社的基本原则,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意识很差。

  另有基层干部反映,部分专业合作社成立只是为了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套取政府补助资金,成了名副其实的“挂牌社”;有的合作社以村组干部或家庭成员凑人数而成,只具有法律形式,而没有按章程运作,成为“空壳社”;有的合作社甚至由家庭成员出资,其运作和利润分配往往是一人说了算,成了典型的“一人社”。

  “不少合作社的带头人更像是具有较大买卖能力的经纪人,这背离成立合作社的初衷。”江苏省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包宗顺认为,目前农村专业合作社基本上还是一个大户领着一批散户,大户和散户之间基本上还是买卖关系。

  门槛低、人才缺、重量轻质、动机不纯

  “一人社”、“空壳社”等现象成因复杂。一是成立门槛低,很多合作社在政策助推下“无意识”诞生。山西一位基层农经部门负责人说,从2005年起,山西省开始大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至2009年又提出要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村全覆盖。在此背景下,按照相关要求,提出合作社注册登记不验资、不收费、不年检等低门槛政策措施,由此催生了大量合作社,不少成立之后无法正常运转。

  二是部分合作社成立之初动机不纯,想借此获取国家补贴或支持。王俊良等政协委员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合作社注册登记的主要目的,是借用合作社这个牌子,偷逃国家税金,或以此为桥梁争取项目资金。在此不良预期利益驱动下,一些“空壳社”等应运而生。

  三是合作社普遍缺乏专业人才、成员整体素质偏低。山西临汾市农委经管站副站长崔为宁告诉记者,有些合作社虽然从研究机构聘请了专业技术人员,但是业务仅限于技术指导,真正懂技术、会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很少。晋中市一位合作社理事长坦言,很多农户加入合作社的目的就是为了要分红、想挣钱,对盈余积累、再投资等涉及掏钱的事很少答应,对民主管理等问题也极少关心。

  四是合作社发展初期,管理部门和业务指导部门“重数量轻质量、重发展轻规范、重建设轻指导、重扶持轻监管”。一些基层农经部门负责人表示,一些地方对合作社的发展有的只注重发展数量的增加,而忽视了运行质量的提高;有的在帮生产上下工夫,而在帮规范上精力不足;有的只重视项目资金争取,而不注重项目实施的监管;有的只是安排农经部门抓工作,部门协同不够。

责任编辑:闫锁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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