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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无法耕种 法官调解解积怨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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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1 12:51:59
中新网新疆新闻9月30日电(何媛媛)随着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呈现活跃态势,为乡村经济振兴注入了活力,但个别土地承包者在未对承包地实地考察的前提下,匆匆签订合同,在实际耕种过程中遇到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既耽误了播种期,又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基本案情】2023年4月,蒋某在没有实地查看土地的前提下,就与尹某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约定尹某将位于察布查尔县察布查尔镇的150亩林地以每亩600元承包给蒋某用于种植甜菜。蒋某于合同签订之日向尹某支付了5万元承包费。
当年5月份,蒋某准备种地时才发现该林地林间距过于狭窄,播种机无法作业。为此蒋某要求解除合同,后尹某给蒋某退还3.5万元,并出具了一份承诺书,约定在6月18日前退还余款1.5万元,但一直未支付。
今年8月23日,蒋某将其诉至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要求返还余款1.5万元。
受理案件后,由于尹某在外地务工,承办法官便运用多元调解平台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调解中尹某称承包费肯定会返还,但需要时间凑钱。承办法官考虑到当事人的现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理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尹某于2024年10月30日前向原告蒋某退还土地承包费1.5万元。
【法官提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应在前期对承包的土地的土壤、配套设施(如电力、灌溉用水等)情况做充分的了解,并在合同中载明关键内容,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矛盾纠纷,造成经济损失及诉累。
责任编辑: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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