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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工商局尧都分局关于吊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的公告

文章来源:山西新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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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6-27 10:56:37

     山西新农网讯)临汾市尧都区志峰种植专业合作社等47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申请变更登记。我局已于2017年5月16日在《山西市场导报》发布公告,责令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当事人在公告期限届满后,未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当事人的以上行为违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构成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申请变更登记的行为。

    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以临工商尧企监罚字【2017】第03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了吊销临汾市尧都区志峰种植专业合作社等47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的决定。上述被吊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债权债务由成员组成清算组负责清算,并到我局办理注销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临汾市工商局或尧都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自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临汾市尧都区志峰种植专业合作社等47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详细名单在临汾市尧都区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yaodu.linfen.gov.cn/)。
    特此公告

临汾市工商局尧都分局
    2017年6月22日

责任编辑:闫锁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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