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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阳曲县:乡、村干部的“土地腾挪术”

文章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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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3-17 18:45:25

 ——透视山西阳曲县南白村“一地两证”土地纠纷

 

  乡村基层干部用职权之便,以强占、巧占农民土地而产生的纠纷不时见诸媒体。山西太原阳曲县南白村原村委主任岳永林与高村乡乡长荣素清合谋进行的“土地腾挪术”更多了几分巧劲和强势。

 

  南白村村民荣润寿与岳永林本系邻居,打小在一块长大,以前互有来往,过往密切,感情甚好。然而,围绕村里前坡8.57亩耕地的纠纷发生后,两家的关系形同水火,一下降到了冰点。

 

  “你一分钱也拿不到,我已经办了新的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岳永林振振有词地对荣润寿说。其时,岳永林是南白村的村委主任。在荣润寿眼中,他是南白村“有权有势”的人。

 

  原来,荣润寿的父亲荣海支曾承包了南白村前坡8.57亩耕地,承包合同自199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3日,承包期30年(有土地承包合同为证)。2003年荣海支去世,办理丧事过程中,该块耕地的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不慎被丢失。

 

  事情的转折也发生在2003年。当年,岳永林与荣润寿商议,是否能借种前坡这8.57亩地。荣润寿出于邻里感情、兄弟友谊,不假思索答应了岳的要求。

 

  让矛盾激化的是2010年国家修建高速铁路需征用前坡这块地。巨额的占地赔偿款使岳永林产生了新的想法,竟然为这块地新办了农业用地使用证。荣润寿怀疑,岳永林是否已经取得这块地的土地使用证,即使已经取得,也存在向相关部门利益输送的嫌疑。

 

  因为,按照国家土地法规,土地使用证丢失,应到办证机关登记挂失,并登报公示,再到土地管理部门补办。荣润寿说,父亲当年办的土地使用证虽已丢失,但在土地管理部门的登记卡上,应还有记录,只悔恨自己一时大意,丢证后没有及时补办,给岳永林留下了“做鬼”的空间。

 

  荣润寿不时往返于省、市、县、乡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耗费不少精力和财力。县里领导都曾做出批示,要求乡里协调解决。高村乡党委书记侯爱英为避免矛盾激化,主张将该块地的补偿款暂放乡财政,待双方纠纷解决后发放。对此,荣润寿给予认可。

土地承包合同书(图)
 

  但让荣润寿大出意外的是,补偿款竟然从乡财政上消失了。岳永林与高村乡乡长荣素清合谋,未经他知悉,偷偷从乡财政领取了这笔占地补偿款。望着前坡那8.57亩耕地,荣润寿悲愤交加。悲的是父亲过世后,耕地被人强占却毫无办法;愤怒的是,乡政府、村两委在这一纠纷中屡次推诿,事实基本清楚的情况下,却视而不见,失责失察。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一句话,传遍了大江南北,却很难传到山西阳曲县。南白村原村委主任岳永林除强占荣润寿一家耕地的事情外,还因非法占有集体林地骗取国家退耕还林款受到村民举报,正所谓“有权更任性”。

 

  村民反映,南白村海脸子一带的集体林地种有榆树,成材率比较高。2000年,时任村委主任的岳永林假借村民杨福红之名,将120多亩集体林地变为己有。2002年至2013年期间,退耕还林政策实施,其从80亩的退耕还林地中共得到14万余元补偿,与杨福红共分。岳永林“任性”的另一点是,曾于2004年借取村里养牛户的名义,骗取世行贷款2.5万元。

 

  近年,见诸媒体的农村土地纠纷案例纷多,稍有处理不慎,极易导致农民群众的极端行为,上访、肢体冲突屡有发生。一些基层政府的不作为、乱作为往往成为官势力、黑势力的不法行为充当保护伞,成为社会不稳定的诱因。南白村的这一土地纠纷,既是对荣润寿一家权益的侵害,又是对现行土地管理法规的漠视,更有违当下依法治国的执政导向。

 

  眼下,阳曲县纪委已经介入荣岳两家的土地纠纷。期望媒体力量的介入,为两家土地纠纷的尽快解决提供帮助,还原和睦和谐的乡邻社会生态,还法律以尊严。

责任编辑:闫锁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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