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公告,对拟认定的2018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进行公示,其中,我省长治、忻州和临汾3市的9个县(市、区)入选。
这9个县(市、区)分别为:潞城市、屯留县、平顺县、黎城县、武乡县、沁县、静乐县、偏关县和尧都区。据悉,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目标是:每一所学校符合国家办学标准,办学经费得到保障;教育资源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开齐国家规定课程;教师配置更加合理,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学校班额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消除“大班额”现象;率先在县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域内学校之间差距明显缩小。
按照《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规定,国家教育督导团对各省(区、市)报送的申请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实地检查。教育部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的审核结果,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认定,每年予以公布并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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