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看报道,类似沉迷网络的事件并不鲜见。如何才能防止青少年沉迷网络?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地区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也取得了一些效果。比如,广东已在全省开展少年儿童网络素养教育“双进”(进校园、家庭)活动,以“做好网民”为主题的《媒介素养》被列入省地方课程教材,等等。令人遗憾的是,这些举措的出台,还局限于个别地区。全国人大代表鲁曼经过调研发现,目前一些游戏设置的防沉迷措施并没有像设定的那样,发挥“防火墙”的功能,“绝大多数青少年玩家仍可通过借用亲人信息、购买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和登录游戏,绕过防沉迷系统”。一些地方教育部门采取的相关措施,并没有得到国家层面的认可与推行,效力还很有限。
诚然,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确保网络安全,我国不乏相关立法。如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国家出台的《关于严格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管理的意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也要求“控制电子产品使用”“实施网络游戏总量调控”“重拳整治网络空间秩序”“规范青少年网络使用”等,但总的来看,还缺乏一部统一规范的法律法规。
从这个意义上看,代表委员们所提到的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建言,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当然,法律也不是灵丹妙药。防止青少年沉迷网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技术上的与时俱进,也需要立法上的快步跟进,既需要公众素质的全面提升,也需要文化上的持续浸润。正视青少年网络用户的逐年增长,正视伴随的社会乱象,在立法等方面“亡羊补牢”,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青少年,保护国家和民族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