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彰显审判机关扫黑除恶的决心,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日前,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5起涉恶案件28名涉案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宣判。
此次集中宣判的涉恶案件在一定区域内,扰乱社会治安、生产生活和经济秩序,造成较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依法对张某等8名被告人共同或分别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灭、伪造证据罪,岳某等10名被告人犯抢劫、敲诈勒索、组织强迫卖淫、故意伤害罪共计5案28名被告人集中进行公开宣判,2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二十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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