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电(记者 罗沙)2012年至2016年,全国法院一审新收毒品犯罪案件共计54.1万件,判决生效犯罪分子54.3万人。毒品犯罪案件是增长最快的案件类型之一,其增幅是全部刑事案件总体增幅的4.12倍。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20日发布的《人民法院禁毒工作白皮书(2012-2017)》中显示的数据。数据同时显示,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从2012年的76280件增至2016年的117561件,生效判决人数从81030人增至115949人。毒品犯罪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的比例,从7.73%增至10.54%。
最高法同时发布了毒品犯罪及涉毒次生犯罪十大典型案例。最高法刑五庭庭长叶晓颖说,我国毒品犯罪已突破以往主要分布于边境、沿海地区的地域性特征,遍及全国所有省份,但案件数量排名全国前十位的省份主要集中在华南、西南、华东和华中地区,案件高发地相对集中。
叶晓颖表示,面对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指导思想。2012年至2016年,毒品犯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共计11.9万人,重刑率为21.91%,各年度的重刑率均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十几个百分点。
此外,人民法院严格规范毒品犯罪的缓刑适用,从严把握毒品罪犯的减刑条件,并严格限制对严重毒品罪犯假释。对于罪行较轻,或者具有从犯、自首、立功、初犯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给予从宽处罚,以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分子,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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