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政府获悉,今年我省将加强文物安全保护,对文物犯罪采取“零容忍”态度,并要求市县两级政府要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每年财政预算。
按照要求,全省各级政府要始终保持对文物犯罪“零容忍”态度,将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按照“三追一挖”(即追逃犯、追文物、追资产、深挖案件和“保护伞”)和“四不放过”(即在逃人员不到案不放过、经济基础不摧毁不放过、“保护伞”不铲除不放过、被盗文物不追缴不放过)总体要求,对发生的盗窃、盗掘、倒卖、破坏、损坏、走私等各类文物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影响恶劣、案情重大的案件,务必出重拳、发准力、求全胜,为全面防范打击文物犯罪和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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