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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正试点

文章来源:山西农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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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3-12 20:09:15

在日前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说,国家正在33个县级行政单位进行试点,推进依法取得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和国有土地享有同等权利。
  陈锡文说,法律规定,我国承包土地经营权只能用于农业经营,要实行用途管制,农地转变为非农地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因此,流转的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是不能作为建设用地去从事非农建设的,历来如此,不会改变。
  对于农村集体组织已经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陈锡文说,国家正在33个县级行政单位推进依法取得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和国有土地享有同等权利。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土地管理法中就涉及相关内容。


 

责任编辑:闫锁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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