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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将启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文章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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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0-09 15:54:34

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今后,我省高校将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大学生进入创业园区创业还可视为参加学习、实训、实践教育的时间,并按相关规定计入学分……10月8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山西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已经正式印发,今年起全面启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到2020年,将建立健全全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将明显增强。

《方案》明确,我省将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不断加强专业评估,完善学科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创业就业需求紧密对接。各高校应积极运用信息分析技术,分析不同学生学习需求和规律,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支持学生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志趣,自主选择创新创业路径。

在强化创新创业实践上,《方案》要求各高校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为大学生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资金支持、专业技术指导和企业孵化服务。同时,还鼓励社会各方力量搭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创业培训、辅导、咨询、场地和共享设施等方面的服务,降低创业成本,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对此,我省还将实施大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期间遴选支持1000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和500项左右研究生教育创新创业项目。

《方案》要求各高校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凡进入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或者创业园区创业的学生,其进入基地创业的时间可视为参加学习、实训、实践教育的时间,并按相关规定计入学分。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创业学生可根据创业需要与高校协商确定休学年限,办理相关休学手续。(记者 杨文)

责任编辑:张娜

责任编辑:闫锁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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