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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法院院庭长审案成常态化

文章来源:人民网-山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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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30 08:44:23

人民网太原9月28日电  9月27日,二级大法官、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邱水平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保证责任纠纷案。

2015年11月29日,山西某文化公司与某银行签订《授信合同》、《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贷款4000万元,并由某科技公司、某房地产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后取得贷款。2016年1月13日,该银行与某担保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由担保公司为该银行向文化公司自2015年11月29日起至2016年11月27日连续发放的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公司向某银行出具了两份担保函。贷款到期后,文化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还款,其他保证人也未履行担保义务。某银行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文化公司偿还贷款4000万元及利息和各项费用,科技公司、房地产公司、担保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担保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认为其不应为银行向文化公司已经发放的贷款中所含1000万元承担保证责任,其所担保的主债权尚未发生。案件上诉至高院后,合议庭认真阅卷,根据当事人申请依职权进行了调查取证。

庭审中,合议庭紧紧围绕“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1000万元保证标的是已发放借款4000万元中的1000万元,还是新增的借款1000万元”这一争议焦点组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按照法律规范所必须的要件事实组织庭审,引导双方当事人对借款的原因、背景、目的、过程及行为表现,贷款的流程规则、交易习惯、贷款业务惯例等要素,全面展示证据,充分表达主张进行抗辩。根据当事人陈述的要件事实和证据,探究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查明合同履行情况。庭审结束后,当事人提出调解意向,合议庭宣布休庭,若调解不成将择期宣判。

据了解,山西法院实行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全省法院院庭长带头办案,优质审判资源向审判一线集结,截止9月27日,院庭长亲任审判长审理案件68479件,审结60728件,结案率达88.68%。院庭长带头办案已经常态化,今年院庭长审理案件占全部诉讼案件的33.8%。院庭长带头办案 突出庭审实质化、精细化。

山西高院继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出台15项系列文件推动改革全面落地后,将庭审实质化改革引入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领域,以庭审为中心,增强法庭对举证质证认证、辩论对抗和依法裁判的实质化审理。截止目前当庭宣判案件17910件,当庭宣判率达13.13%。

近年来,山西高院以改革的思维深化司法改革,成功破解制约审判质效的难题。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将院庭长办案信息纳入审判管理模块,组织开展“院庭长庭审直播示范公开月”活动,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10923场,居全国法院第6位,省高院直播庭审324场,在全国高级法院排名第2位。庭审直播工作率先迈入了全国法院第一方阵,实现了省委要求的“上水平 创一流”目标。(王建、丁国华)

责任编辑:闫锁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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