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温逐渐转冷,供暖成为市民关注的话题。10月8日,大同市政管委会召开供热协调会,根据今年气温变化情况,决定从10月10日开始陆续供热,要求各相关部门克服一切困难,积极做好各项供暖准备,确保居民温暖过冬。
《大同市城市供热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本市供热期为当年10月25日至次年4月10日。根据气温变化情况,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供热期可以移前或者推后。”10月8日,市政管委会召集二电厂、大唐电厂等热源单位和市热力公司等供热单位、供气单位,就今冬明春供热工作召开协调会。针对近期持续降温等实际情况,按照《大同市城市供热条例》相关规定,本市从10月10日开始陆续供热,目前各相关单位正在全力以赴做好供热准备。
为确保今冬明春广大群众正常、稳定用热,大同市政管委会要求,全市供热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供热工作,早准备、早发现、早协调、早处置。供热工程建设要加强对在建供热工程、老旧管网改造、燃煤锅炉提升改造、煤改气等供热工程的指导和协调,确保供热期前完成竣工验收和系统调试,保证正常运行;加强设施检修维护,对城镇供热设施、设备及管网开展全面检修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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