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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为干部“政治体检”定标准 立下新规矩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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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13 09:38:02

建立评价体系 量化评价指标 细化评价管理

  一个人的身体状况如何,需要进行全面的体检。一个人的政治素养如何,也需要进行严格的筛查和比对。长治市委近日出台的《干部政治素质评价标准及办法(试行)》,通过建立评价体系、量化评价指标、细化评价管理,为干部“政治体检”定下新标准,立下新规矩。

  “政治体检”需要一套完整的指标体系。针对干部政治表现概念性、抽象性强的现状,长治市委通过准确把握政治标准的具体内涵,提高评价政治表现的精准度和科学性,确保干部政治表现评价可操作、好把握,将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5个方面内容具体量化为29条评价标准和指标。同时,列出包括“四个意识”淡漠、理想信念动摇等15条不符合政治标准的“负面清单”,使干部的政治表现和评价由抽象性、概念化变为具体化、指标化。

  “政治体检”贵在客观科学。在实施中,他们坚持全面地、历史地、辩证地评价干部,把“一时”与“一贯”、“定性”与“定量”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全方位、经常性、多维度识别评价干部政治表现。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原则上每年一次,一般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或推荐考察工作进行。评价实行百分制,根据量化评分结果,列出5个等次。评价主体由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评分、干部考核考察组评分和民主评议评分三部分组成。同时,对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方面存在较大问题和个人失信、不服从组织安排、对抗组织等情形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使干部政治表现评价工作更加科学准确、有效实用。

  “政治体检”体现了一个干部的政治素质,也将作为长治市委选任、评优、表彰、嘉奖干部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市委对评定为E等次的干部,会进行诫勉或组织调整;对评定为D等次的干部,将终止选任、评优、表彰、嘉奖等程序,同时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对评定为C等次的干部,则启动干部提醒谈话或函询等程序;对评定为B等次的干部,通过谈话提出下一步提高政治素质方面的努力方向;对评定为A等次的干部,在进行选任、评优、表彰或嘉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这样,将政治标准贯穿到干部管理的全过程,使选人用人的政治导向更加明确,也使干部队伍的政治建设更具“风向标”“指挥棒”。

责任编辑:闫锁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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