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6月7日电 (乔慧)日前,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第2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期公布271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酒类、水果制品、糕点、罐头、蛋乳制品、饼干、蜂产品、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食品添加剂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8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合格样品268批次。
不合格样品3批次,分别为: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芮城县金泰油脂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纯棉籽油,生产日期2018年2月2日,溶剂残留量检出值为72.4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汾阳市迅达土特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薄皮核桃,生产日期2018年4月1日,霉菌检出值为60CFU/g,标准规定≤25CFU/g。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汾阳市迅达土特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薄皮核桃,生产日期2018年4月8日,霉菌检出值为50CFU/g,标准规定≤25CFU/g。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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