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宜城6月5日电 连日来,宜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粽子”60多个售卖点进行监督抽检,以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端午节期间的食品安全。
据悉,执法人员重点对辖区内销售粽子的大型食品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以及粽子批发商进行了抽样检查;开展食品快速检测,重点检测粽子中的硼砂、甜蜜素含量是否超标,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时采取处理措施;严禁销售“三无”、质量不合格、过期变质的粽子。取缔无证销售粽子的商贩、小摊贩。
宜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还通过新闻媒体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用粽子要仔细辨别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等标签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胀袋、有没有变质;对于真空包装类和速冻类粽子,购买后要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加工食用。生熟粽子要分开贮存,打开的粽子存放在室温下不超过2小时。冷藏或冷冻过的粽子,在食用之前要加热至中心温度达到75摄氏度以上,吃剩的粽子不应重复加热超过1次;不要食用馅料已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粽子和生产经营粽子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宜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及时查处。(刘华 陈群)
责任编辑:闫锁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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