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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血液保障应急预案

文章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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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5-16 10:52:44

5月15日,省卫健委发布《山西省血液保障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当出现因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气候、季节等造成用血量激增,采血量减少而导致的临床供血紧张时,将按照Ⅰ级动员(重大)、Ⅱ级动员(较大)、Ⅲ级动员(一般)三级标准启动《预案》。
  根据严重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群伤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预案》将血液应急保障事件分为三级:Ⅰ级动员(重大),Ⅱ级动员(较大),Ⅲ级动员(一般)。Ⅰ级动员(重大),为应对重大规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和群伤事件引起的连锁反应,应急期一般为20-30日。Ⅱ级动员(较大),为应对较大规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和群伤事件引起的连锁反应,应急期一般为15日。Ⅲ级动员(一般),为应对一般规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和群伤事件引起的连锁反应,应急期一般为10日。
  《预案》要求,各级血站要开展血液应急保障日常监测工作。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的用血紧张情况进行预警。根据本预案保障事件分级,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分别对应,重大(Ⅰ级)血液应急保障事件红色预警;较大(Ⅱ级)血液应急保障事件黄色预警;一般(Ⅲ级)血液应急保障事件蓝色预警。各级血站发现血液应急保障事件后,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接到事件信息报告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本级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省血液应急保障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按照规划,各市血站要建立无偿献血者应急队伍、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血液调集、献血动员、血液采集、血液检测、成分制备、质量控制、血液放行、血液运送和后勤保障预案。此外,各级卫生健康委和中心血站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预案演练,每年至少演练1次。

 

责任编辑:闫锁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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