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制定《办法》,鼓励旅行社“引客入晋”
首次进入全国百强旅行社可获百万奖励
记者5月2日从省法制办了解到,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省财政厅制定了《“引客入晋”旅行社奖励办法(试行)》,首次进入全国百强旅行社的,可获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文化旅游业是山西省进行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提出打造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去年9月,省旅发大会召开,提出我省将要做好黄河、长城、太行三篇旅游大文章;在去年11月,省旅发委和太原铁路局联合举办“中国铁路旅游——华夏古文明·山西好风光”黄河、长城、太行主题推介会,利用山西黄河长城太行山三大旅游品牌优势,各城市增开多趟旅游专列……一时间来山西旅游,成为了一种潮流。
为了扶持山西省旅游企业,推动山西旅游产业发展,《办法》对旅行社设置了接待累积奖、大宗旅游奖和百强旅行社奖共3个奖项。“这样的奖励办法其实每年都有,但是近两年奖励金额有所提高,且更为规范。”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其中接待累积奖为,旅行社一年累积接待入境游客200人以上的,每人每晚奖励30元;旅行社一年累积接待外省过夜游客3000人以上的,每人每晚奖励10元;旅行社组织山西人游山西过夜游客一年累积达3000人以上的,每人每晚奖励3元。
大宗旅游奖则包括包机奖、专列奖和大型团队奖。对于包机奖,游客50人以上的境外来晋包机每住一晚奖励0.8万元,每增加50人递增0.8万元;游客50人以上的省外来晋包机每住一晚奖励0.5万元,每增加50人递增0.5万元。
对于专列奖而言,游客150人以上的境外来晋专列每住一晚奖励2万元,每增加50人递增0.6万元;游客300人以上的省外来晋专列每住一晚奖励1.5万元,每增加100人递增0.5万元。对于大型团队奖,一次性来晋100人以上的境外旅游团每住一晚奖励1万元,每增加50人递增0.5万元;一次性来晋200人以上的外省旅游团每住一晚奖励0.8万元,每增加100人递增0.4万元;一次性组织山西人游山西的旅行团人数达200人以上的,每住一晚奖励0.6万元,每增加100人递增0.3万元。(记者 路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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