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参加一次宴席动辄千八百块、一场丧事主家倒贴四五万元……”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摆榔彝族布朗族乡公布的这组数字令人震惊。近年来,部分农村的宴席从菜肴到礼金都带上了“面子”的色彩,不良风气变革已迫在眉睫。
盛宴不应成为“剩宴”。在乡村熟人社会中,“输人不输阵”的争胜心态,使得宴席承载了远超其情感表达功能的负担,异化为展示自家“实力”和“地位”的表演场。满桌佳肴最终成残羹,主人家为撑场面耗尽一年积蓄甚至举债,一些自觉抵制的村民还被贴上“不合群”“为人差”等标签。对此,摆榔彝族布朗族乡摆榔村村民制定新契约,明确“宴席限8菜1汤、吃席原则不超过一天”等务实条款,抵制铺张浪费,为宴席“减负”。
人情不能成“人债”。礼金数额成为衡量情谊深浅的标尺,冲淡了乡村人情的本真关系。面对根深蒂固的旧观念,施甸县乡村喜事丧葬理事会纷纷发声,制定“丧事禁送整头猪或整头牛”“除直系旁系亲属外礼金限100元”等规定,以“禁”与“限”为攀比之风降温,让乡村人情往来重回温暖本质。
理事会要“善理事”。移风易俗绝非一纸禁令可成,需要发挥村民自治的智慧,更需要理事会善理事。施甸县不少乡村理事会充分利用微信群,在宴席开办前及时提醒村民遵守规定,宴席结束后通报监督情况,营造了良好的监督氛围。同时,将办宴席和随礼情况纳入移风易俗评价积分制管理,如甸阳镇幸福社区和太平镇李山村的村民,可用日常评价积分到爱心超市兑换日用品,充分调动了村民的参与积极性。此外,理事会倡议推行自助餐,既避免食物浪费、节省人力成本,又保证了饮食卫生,受到村民广泛认可。
乡村宴席的变革,是乡村全面振兴路上的一道必答题。唯有以村规民约划红线,以理事会精准发力,以村民主动参与破困局,乡村宴席才能卸下“面子”包袱,重拾凝聚人心的本真,为乡村振兴注入文明力量。(杨林元)
编辑:王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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