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下发特急函,要求相关市做好近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根据生态环境部通报和省环境监测总站会商分析,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叠加冬季供暖等污染排放因素,11月23日至26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重污染过程,我省受影响范围包括太原、忻州、阳泉、晋中、临汾、晋城、长治、运城等城市,其中25日至26日污染程度最重,PM2.5峰值浓度可能达到200微克每立方米以上。27日,受冷空气影响,污染形势逐步缓解。
省大气办要求各市要根据空气质量具体预测预报情况,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提前采取减排措施,有效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同时组织力量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各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情况还需及时报省大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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