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安徽省将上调排污费征收标准。按照新标准,废气废水排污费将提高一倍,同时实施差别化的排污收费政策。
新的排污费征收标准规定,将废气中的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由每污染当量0.6元调整至每污染当量1.2元;将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项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由每污染当量0.7元调整至每污染当量1.4元;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1.2元。为鼓励企业加大治污力度,减少超标排放,安徽省还实行排污费的差别收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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