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2月7日电(张婷婷)2月5日,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其官网发布关于烟花爆竹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省质监局对全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销售的烟花爆竹商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样53个批次,其中鞭炮10个批次,双响炮5个批次,烟花28个批次,喷花10个批次,涉及44家省外生产企业(山西省无生产企业)。
本次抽查合格48个批次,不合格5个批次(均为鞭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4%。不合格问题主要集中在引燃时间短和无绿色引线上。
除此之外,标志不合格,本次抽查中有2批商品标志不合格,不合格商品占到3.8%,主要表现为无含药量、无消费类别。此类产品没有起到告知义务,易使燃放者错误燃放,留下安全隐患。
据介绍,本次抽查组合烟花主要对包装、外观、部件、结构与材质、药种药量和安全性能、燃放性能和标志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双响炮、鞭炮、喷花主要对包装、外观、部件、药种药量和安全性能、燃放性能和标志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针对本次烟花爆竹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反映出的问题,省质监局要求,各级质监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扶优扶强、打假治劣、引导消费”的原则,认真做好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目前,已将不合格报告寄送至相关市质监局,由其做好后处理工作。对省外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已将不合格报告寄送至相关省质监部门,由其做好追根溯源、制止不合格产品生产行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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