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药监局出台系列措施,推动我省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在深化机制改革、实现创新发展方面,加快标准立项,优化市场准入退出机制,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同时,整合省内药品仓储和运输资源,促进药品流通企业现代化、规范化发展,完善我省药品流通环节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准入退出机制。鼓励药品流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加快发展,培育大型现代药品流通骨干企业。支持开展药品委托储存配送业务。探索开展多仓协同试点工作,企业总部设在省内的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在统一质量控制、统一管理制度、统一信息系统的条件下,可使用其位于省内全资(控股)分、子公司电子货位管理的仓库,开展多仓协作存储配送药品(特殊管理的药品除外)。推行首营品种档案电子化试点工作。探索开展执业药师注册总部及电子处方服务试点工作。
在加强事后监管,确保有效推进方面,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经营,实现企业自身健康发展,推动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同时,要统筹社会多方资源,积极推动社会共治,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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