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7月16日起,缴存职工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自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晋商银行等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
据了解,公积金中心已与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原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原分行实现住房贷款信息互联互通,缴存职工在山西省范围内有尚未还清的上述银行的自营性住房贷款或受委托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大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通互联网渠道办理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如》(并公积金(2018)27号)规定的条件,可以通过下载中心“手机公积金APP” ,自助申请办理。(贺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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