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田家庵区网友向安徽网报料:
淮南市中至信壹号庄园内小区供暖公司为:淮南中润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同一个供暖公司,同一个小区内,在中润公司安装供暖设备的供暖收费是按平方收取,而住户自己安装供暖设备的却是按流量收取。请问这算不算是一种霸王条款及强买强卖的方式?请问业主还有没有消费的自由权?我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等待一个合理的结果。而不是供暖和售楼部的相互推脱。同一个小区,同一个供暖公司,因为不是在其供暖公司安装的供暖设备,被要求不同的收费方式?这不合理。求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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