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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 能 性 农 产 品

文章来源:山西新农网--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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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06 21:34:48

山西新农网讯)功能性农产品一词是近年来使用频率相当高的一个名词。在世界范围内,功能性农产品也极受欢迎。那么,什么是功能性农产品呢 ? 功能性农产品是指具有营养功能、感觉功能和调节生理活动功能的农产品。它的范围包括:增强人体体质(增强免疫能力、激活淋巴系统等)的农产品;防止疾病 ( 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便秘、肿瘤等 ) 的农产品;恢复健康 ( 控制胆固醇、防止血小板凝集、调节造血功能等 ) 的农产品;调节身体节律 ( 神经中枢、神经末梢、摄取与吸收功能等 ) 的农产品和延缓衰老的农产品,具有上述特点的农产品,都属于功能农产品。

功能农产品和功能食品的概念提出不过 30年的历史,但在二十世纪 7080 年代时,各国已投入巨资进行研究开发,其主要原因是人们在摆脱贫困、解决了温饱问题以后,对食品的要求更高,食品的摄入不仅仅是为了摄入必需的营养素维持生存,而且还要求食品同时具有调节机体生理活动的功能。此外,由于全球普遍出现了由于营养过剩而产生的所谓富裕病,如糖尿病、冠心病、肿瘤、脑卒中,危害着成年人、老年人的健康。因此,一些国家的政府机构提出了一些相应的对策,如日本厚生省提出了变药物保健为食品保健的新思路,并修改了药品管理的一些新规定,而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 (FDA) 则在 1987年承认农产品可以调节与健康的关系。

纵观功能食品的发展历史,它大体可分三个阶段,也可分为三代产品:第一阶段的功能食品主要是各类强化食品。这是最原始的功能食品,仅根据食品中各类营养素所强化的营养素的功能来推断该类食品的功能,没有经过任何实验予以验证。目前,我国的多数功能食品均属于此种。而日、美等国已将此类列入一般食品之中。第二阶段功能食品,经过人体和动物实验证明它具有某项生理调节功能,相当于日、美等国强调的真实性、科学性。我国存在少数此代食品。第三阶段功能食品,不仅需要经过人体和动物的试验证明它具有某项生理调节功能,还需明确具有该项功能的功能因子(或有效成分)的结构及其含量,并且要求功能因子在食品中应有的稳定的形态。

责任编辑:闫锁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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